导读 8月1日起四川省高温津贴上调,具体标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总工会等4...
8月1日起四川省高温津贴上调,具体标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总工会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文,从8月1日起,全省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1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3—23元。各市(州)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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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形式: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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